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二手房交易过户

    您好:我与2000年4月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时签订了购房契约书(契约书上卖方夫妻签了字并按了手印,还有邻居签字作证,但没公正),卖方给了我房产证。同一年11月我又到本地契税征收管理所交了契税。但不久后卖方夫妻离了婚。现在2012年想办过户手续,房管局说要卖方夫妻到场签字。问题是现在只能找到卖方的妻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她的名字),联系不到男方。请问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二手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海天驿

    发布于2016-05-0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风哥存档 丨Lv 0
    如果能联系到,就算不到场,她老公可以给她出一份委托书,实在不行,只能咨询房管局了。
    +1 2016-05-06 举报
  • 兵哥家园 丨Lv 4
    看您合同上怎么写的?违约责任怎么规定的!如实在联系不到,只能是走起诉了
    +1 2016-05-0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