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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收取暖气初装费,天然气开口费还有热量表费用是否合理

    通过在规划局网站上查询,我现在购买的房子,土地出让时间应该是2004年,但是建设工程许可证办理的时间是2010年办理的。现在要交房子,开发商让缴纳热量表费用2000元,之前购房的时候已经交纳天然气开口费2500元,暖气开口费4700多元,现在又让交。这些费用是否合理。根据新乡市2008年的文件。这些费用不应该缴啦,但是开发商以土地出让时间为2004年为借口,不交就不给钥匙。 北京市

    购房 暖气地暖 土地出让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tuxiaojing

    发布于2016-05-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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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鲁提辖拳打陈冠希2010 丨Lv 3
    基本都是这样要求的,都这样交的
    +12 2016-05-06 举报
  • rewgfjke 丨Lv 4
    首次使用是得交,这些都是硬性规定
    +11 2016-05-06 举报
  • 大杜杜大 丨Lv 1
    这个是应该交的,现在都的交
    +11 2016-05-06 举报
  • 果冻19 丨Lv 4
    你好:不用交的,房子是你买的,这些简单的设备室开发商给你准备好的!
    +11 2016-05-06 举报
  • wap3326255696 丨Lv 1
    我们这暖气开口费要1万8有点交不起。还是光管开口,不给安装,安装另外自己出钱找人按装。
    +1 2019-10-17 举报
  • sinzd 丨Lv 3
    不和理也没办法啊,打官司划不来,别人交了,你在交吧,不交不给你房啊
    +10 2016-05-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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