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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调整昆山市商品房维修基金交纳标准的建议是否延用至今?

    随着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市商品房建设标准及其维修成本趋向一致。为此,对商品房维修基金交纳标准提出如下调整意见:一、市区交纳标准不变。即:配备电梯的住宅、营业用房、高档公寓和别墅每平方米分别按50元(开发企业)和25元(购房人)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每平方米分别按30元(开发企业)和15元(购房人)交纳。二、各镇区的商品房参照上述标准交纳,不再执行减半交纳的标准。三、以上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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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石老人租房

    发布于2016-05-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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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徐秋实 丨Lv 3
    有一点变动,但是不是很明显和之前差不多
    +1 2016-05-06 举报
  • pagnini88 丨Lv 2
    应该是变左了!现在维修基金高左。
    +1 2016-05-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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