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 法律问题,房屋租赁和房东的行为!!

    我租了一间带有营业执照的门市。我感觉更像住宅。有两个房间和一厨房。租房子之前,我和两个朋友与房东交涉时,由于经营起初不需要很大面积,房东又说需要一个办公的地方。所以,之前,我们便有了几条口头约定:1.留有一定的空间给房东办公。2.租金先交纳20000元整,剩余租金在合同期满提前一个月交纳。(交完20000租金,也写了收据。)3.如果承租方经营扩大,房东可以转移至其它地方。(厨房)这就是口头上的协议。之后,也签了协议。一个月后,房东突然向我要剩余租金,说我已经到交纳剩余租金的时间了。当时,我也很莫名其妙,后来想,提前交就提前交吧,凑一凑。结果,没凑够。我便告诉房东说,再过些日子吧。又过了两天,房东再次催促我交纳剩余房租。我便把当时的口头协议重述了一遍。房东一口否认,说当时,他只记得我是要延后一个月交纳剩余租金,并没有说是在合同期满提前一个月。当时,由于在场的朋友不在本地。所以,我也找不到证据。后来,我要扩大经营,需要房东迁移至厨房。房东一口否决,说房屋他只租给我前面的16平米,后面的两间只供我存放货物。后来,我看了一眼合同,合同上写着面积是56平米。而且,当初他也说过,如果要扩大经营他可以转移至他处。但是,开口的人是我的女朋友,她并不知道当初我们的口头协议。她便提出了要按照合同上面所写内容,要使用这56平米的空间。房东告诉她我们之前的口头协议之后,她也承诺会留给房东一块地方进行办公。但是,由于空间需要比较大,必须让房东迁移至厨房的时候,房东将我的女朋友哄了出来。说,当初租的只是那16平米,并没有租给我后面的房间。从此,矛盾激化。。。再后来,房东多次催要剩余租金。好在,我朋友回来。并作了证明。但是,房东则说,有可能是当初他听错了。现在,为了不再发生矛盾,厨房成为了他的办公场所。用门隔开,白天是开着的,晚上会锁上。剩余租金与半年后交清。由于我女朋友生病,有2个星期是我母亲去打理店里的事情。此期间,房东经常在我的母亲面前说我女朋友的坏话。之后,被我女朋友得知。矛盾再次激化。。。。前两天,房东将卫生间的门卸下,谎称门坏了。我女朋友想用卫生间,要房东回避。房东不但不回避,还说,你要想用,就出去用。我现在有几个问题:1.怎样可以让双方无条件履行口头协议。2.房东因为听错,而造成的后果,我必须承担吗?3.合同截止为2010年7月28日。我们之后再次签写的剩余房租交纳日期为2010年1月28日。之前我共交纳8个月的房租(到2010年3月28日的租金),如果我不交纳剩余的房租,房东可以直接将合同终止吗?剩余的2个月房租怎么办?4.房东如果想在2010年的1月28日终止合同,不在接受剩余租金,这样可以吗?5.房东有权利霸占56平米任何空间吗?6.房东现在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违约行为?7.我女朋友想用卫生间,他不回避,是否构成性侵犯?请专业人士用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回答。 北京市

    合同终止 租房 房屋 房租 举报

    提问者:yangting15

    发布于2016-05-0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海河-渤海 丨Lv 0
    口头协议不算协议的 只能按照合同办的 所以说签什么协议都好都要黑纸白字注明清楚
    +1 2016-05-05 举报
  • yqgsm 丨Lv 3
    首先跟你说,构不成性侵犯!其次是你房屋问题按合同协议履行!双方在协商不成情况下只好拿合同办了!
    +1 2016-05-0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