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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付12万,贷款17万,尾款1万,买房人尾款迟迟不交,但是现在租房已到期好几个月了,房租应该归谁。

    因为买房人贷款是房产需要更名,现在房产已经是买房人的名了,可是他不收房,我的房租合同到期,租房人不和我签合同,还继续租住,我可以收房租吗 北京市

    购房 续租 租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chauwengsang

    发布于2016-05-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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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我心灰翔 丨Lv 2
    这个房子你不可以收取房租了,因为现在房子的产证现在已经不是你了,就等于说这个房子现在没有你这边的任何关系。你为什么把全款没有拿到手里面,你就更名?
    +1 2016-05-05 举报
  • 在线明智 丨Lv 4
    可以收,现在因为手续没有做完,按合同来说,产权人现在还是你。
    +1 2016-05-05 举报
  • 月童天剑 丨Lv 2
    房子已经到别人名下了你是无权处理房子了
    +1 2016-05-05 举报
  • 七年为限 丨Lv 4
    他没有收房,就是交易手续没有完结。虽然你现在对房子没有处分权和使用权,但是不收房的责任在于买房的人,你们没有办理交接手续,那你可以行使你的占有权
    +1 2016-05-05 举报
  • dazui33 丨Lv 2
    租房当然有租客承担尾款1万过户前为何不要尾款呢?现在户都过了带上你的收款凭证银行给你打的钱去起诉他把
    +1 2016-05-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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