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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不能太耿直了!!

    你好!我与一个公司签定了商铺租赁合同为期一年,但从一开始就是我另外一个朋友在用这个铺子做生意,房租什么的都是他缴的,但在我这个朋友还在经营的同时,公司把下一年的租约签到给别人了(朋友装修这个门面就花了近30万),我这个所谓的朋友知道以后再加上生意不好,他就关门了,最后一季度的房租也不去缴,还有水电气费用也拖欠着,一年之期到了,公司把商铺收回去了,还叫我付清最后一季度的房租及水电气费用,合计5万多(房租3万9,水电气1万多)我去找这个朋友缴费,结果他以没钱和公司在他还在经营商铺的同时没和他续约为借口不去缴,这个公司又一直找我,现在更是钯我告到了法院,除了5万多的这些费用,还有个什么商铺滞纳金16万多,一共叫我赔偿24万多,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是不是也去法院起诉那个朋友呢??真的非常烦心,请你耐心为我解答,不胜感激,谢谢!!! 北京市

    房产纠纷 商铺租赁 租房 租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井冈风甜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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