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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前男友共有一套房现在分手了

    律师您好,我与前男友共有一套房,产权各占一半。现在分手了,我不要房子,因为房子还在还贷款无法过户,所以前男友让我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协议,如果我在协议中注明放弃产权并且此后这套房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与我无关,本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是不是以后如果这套房子出现欠缴贷款或者其他的费用,我都不用承担还款责任和法律效力了?这个协议法律承认吗?提前谢谢您的解答。 北京市

    还款 贷款 房子 产权 举报

    提问者:王之歌K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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