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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开发商追债

    A房产开发公司已开发完甲项目,但其资金链断裂,外债较多,致使无法如期偿还B、C、D公司借款。现其甲项目中门市及商铺也因欠土地出让金无法办理产权证,仅从功能上达到了出售条件,部分门市已经出租。现B公司拟通过与A公司控制上述门市及商铺的经营权通过门市出租收益抵押债务,请问:1.B公司与A公司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有效,C、D公司是否可以对该经营权转合同的抗辩?3.如果无效,B公司又应该如何实现对上述经营权的控制,并对抗C、D公司的抗辩,固化该收益权? 北京市

    抵押贷款 租房 开发商 土地出让 举报

    提问者:黑鹰Baby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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