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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确权

    2年前将母亲将自己名下两套房屋以买卖形式过户给女儿(我,现已成年),继父作为配偶只是配合也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了。实际上属于赠予行为,因为买卖方式税费较低。房产证现在已经是我名字了,现继父起诉我要求将房屋确认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并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么?如果继父要求我支付房屋当时的价款,能要回去么?父母现在处于想要离婚状态,继父要该房产就是为了离婚可以分到财产。 北京市

    共同财产 购房合同 房屋 房屋确权 举报

    提问者:阳光甜橙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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