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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门面的承租方要转让本人的门面,假如承租方和下一任承租方有什么法律纠纷,本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本人在怀化市大众综合楼有三个门面,前五年租赁给怀化市移动公司做为移动公司的交费网点.合同于11月27日到期,移动公司仍在本人的门面里营业,没续签合同,也没续交下年度的房租.本人多次找他们公司要求续交房租,他们都以经营不当为借口,要求本人同意他们转让门面.本人一直不同意,但房租已经到期那么久,本人现在再找其他的人承租这三个门面的话,也不是那么容易.本人想同意让他们转让那三个门面.请问假如他们把房子转让了的话,以后他们和下一任承租方有法律上的纠纷的话,本人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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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merry_leung

    发布于201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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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全乱套了 丨Lv 1
    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你可以随时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走。其之所以要你同意转租,目的无非在于门面转让费。
    +1 2010-12-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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