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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村,一,本村建新农村建设房屋土地纠分,土地本村本组分配给个人使用,现在因建房,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村,一,本村建新农村建设房屋土地纠分,土地本村本组分配给个人使用,现在因建房,土地由某公司按国家增收,某公司收购后转另公司承包建房,建好后在本村人来买房,,其次因房价40万一栋太贵,建设对方要求,一层13万,三层39万,如果经济困难的交13一屋,其二层由建设方使用权15年,15年后房屋属本人使用权,请问某公司收购土地在转建设方,这样是合法的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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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rshling

    发布于2016-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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