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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二手房 卖房不配合修改付款方式 逾期责任认定

    购买二手房,约定过户时间4月20日,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目前如果按照公积金贷款流程,过户时间会逾期,于是想和卖家协商将付款方式改为全款,以保证在4月20日前过户。卖家可能是觉察到我方公积金贷款出了问题,坚持不同意签署修改付款方式的补充协议,要求我方额外付10万补偿金(卖家觉得卖亏了)才同意签署。想问下专家,如果我方继续走公积金贷款流程,最终产生逾期,法律责任将如何认定?先谢谢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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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果冻19

    发布于2016-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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