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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款)等到什么时候才是底线?

    2007年10月份买的青岛国际服装诚的商铺,合同上注明交房时间是2008年5月份。在没有接到任何延期交房的前提下,又被别人的告知下才知道,那里现在要改做家具,不做服装。要退给我们钱。那样也好。我们也交了退房书面申请书。又过了一个月了。这钱什么时候给开发商也说不清楚。我们就这样等下去吗?有理由等吗?有没有法律上的规定还钱的期限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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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毛头爱民俗

    发布于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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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hdizzy 丨Lv 3
    你们不应这样等待下去,事实上,你们根据别人的说法就随便乱申请是不妥当的,现在应与开发商沟通迟交房原因,再视情况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1 2010-12-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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