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 房屋买卖过程中的问题

    本来就有银行抵押和民间抵押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又再次出售给他人,买方交付了大部分房款要求到房屋管理部门抵押登记,在这过程中出现了被法院查封。之后买方在等待卖方(即房屋所有权人)解封,房屋也交给买方使用,在八个月之后,房屋不但没有解封,卖方又再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给他人而被他人强行撬门入住而买方被赶出。这样情况是去告租赁者还是去告卖房者?采取怎样的方法最有效啊?请各位高明律师指点迷津吧! 北京市

    抵押贷款 购房 租房 租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龅牙苏2010

    发布于2016-03-2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