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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产走廊争议(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我刚买个楼房是一楼腰屋。这个房是三家共用走廊。多年前这个三家共用走廊一直归腰屋独自使用。两个边屋把门封堵后并各自朝前改了门道。5年前赵某买腰屋时为进一步确定共用走廊独自使用权与两个边屋签订了一份协议。其内容是两个边屋同意放弃共用走廊使用权。让腰屋永久使用如反悔各赔偿周某2万元。目前是这个公用走廊自1998年以来一直归腰屋住户独自使用至今并按面积交了供热费等费用。05年左右两个边屋分别换了房主。期间他们没有向腰屋提出任何异议。我进驻后。两个边屋跟我提出共用走廊要求。我当然不能答应。我对他们说:我买的就是现屋并且我的卖主也给我他们当时的协议。当时你们买房时为啥不向你的卖主提出。说明你以默认当时现状。现在提出我认为不合理。请律师给予指教。我的想法是否正确如果打官司有多大的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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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密乘觉海

    发布于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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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yh7601369 丨Lv 4
    你的胜算很小。
    +1 2010-12-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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