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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交易毁约后,毁约方是否有权利要求继续履约拿回违约金?

    二手房交易,过户前卖方毁约。双方签订解约协议:卖方在一定日期内赔偿违约金并退回首付款后解除原买卖合同。现在卖方已经赔偿违约金,尚未退回首付款,但是卖方又反悔,想要拿回违约金并继续交易,请问卖方是否有这个权利?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房产纠纷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ljjing1018

    发布于2016-03-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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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gooorvdru 丨Lv 2
    没有,跟买方协商吧
    +1 2016-03-17 举报
  • 美派斯 丨Lv 0
    補充法律知識:當合同被簽訂各方同意修改或毀棄時,法律上原有之合同則被視為作廢。現實生活中可以把它想像成「集體失憶」一樣。所以對於一個已經「不存在」的所謂「合同」,一方是無法要求「繼續履約」的。現實中若要按照「原合同」的內容「繼續履約」,法律上會看成是各方新簽訂的合同,自然,簽合同之前的「討價還價」步驟這裡也是可以有的。所以,如果對方要求「繼續履約」,那麼就考慮要不要簽這個新合同吧。
    +1 2016-03-17 举报
  • mediasky 丨Lv 4
    违约条款和违约金已经生效理论上已经是过去式了,违约成立后和你现在继续履约的是两件事,因为违约结点是时间,但是可以协商,买房大家好聚好散
    +1 2016-03-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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