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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产纠纷

    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和继母已登记结婚。家有两处宅基地房产,都为父亲名字,且为再婚之婚前财产。继母比父亲小许多,除原来答应给她一百平房屋。现又提出要现金。为了防止以后再有财产纠纷,做律师见证的分家析产:把一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产划分给儿子。这套划分给儿子的宅基地房产协议经过了村委同意盖章。可是因为地方政策原因宅基证不能更改名字,还是父亲名字。请问如果继母设法得到父亲一份遗嘱,是将分家析产分于我的宅基地房产归她所有。到时候是分家协议有效,还是遗嘱有效?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产继承 宅基地 房产 举报

    提问者:随缘天空

    发布于2016-02-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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