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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于2014年一月份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工商银行通江街支行办理的房屋贷款(13万),银行

    请问该项收费是不是不符合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我于2014年12月22日一次性还清该贷款,朋友根本就没有交过这项费用,该收费项目您好,我于2014年一月份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工商银行通江街支行办理的房屋贷款(13万),又收取我两千多违约金,跟朋友(在工商银行办理过房屋贷款)咨询,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索回该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银行工作人员收取了我2852元个人理财顾问费 北京市

    违约金 贷款 房屋 合同法 举报

    提问者:无水五天

    发布于2016-02-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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