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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停售公告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商签出的预约协议,在取得房屋销售证书后应当书面通知购房人签订正式合同,只在报刊上发布公告,这公告不能作为解除履约的理由,也就是说这种公告没有法律效力,我这样理解对吗?书面通知是以购房人收到以房产商发出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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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实用资源网

    发布于20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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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jcd1234 丨Lv 5
    如果预约购房人留有地址联系方式等,应通知到具体人,除非事先有声明:在报纸刊登或不再具体通知的事项。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1 2010-12-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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