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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延迟的违约责任

    你好,房博士.请问原买房计9月中旬公积金贷款,由于买方自己的问题,9月中旬刚满足连续缴存6个月条件,10月才能办公积金贷款,现在受新公积金政策影响和国庆节影响,贷款需要进一步延后,这个贷款时间加长,卖方收款时间加长,原先买卖合同没有估计到此类受阻,没有约定此情况的权责,买房能以不可抗力免责条款,不承担延迟付房款给卖方的违约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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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他的青春我做主

    发布于20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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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凌凯电子 丨Lv 3
    您好,因为你们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所以是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的。
    +1 2010-12-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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