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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有劳各位律师了~

    我的姥姥是邮局的退休职工,姥爷很多年前就去世了,04年邮局集资分房,姥姥分得江北**区住房一处,当时姥姥已经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姥姥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当时只有大女儿(我的母亲)下岗在家可以照顾姥姥,于是在多次家庭讨论之后,决定让大女儿照顾老人并交房款,此房产的继承权归大女儿。 大女儿装修完房子之后,06年搬进新房,姥姥于07年6月去世。由于房子办不了产权证(好像是开发商五证不全),所以只有三联单,由于三联单更名比较复杂,所以至今三联单上的名字还是我姥姥的。今年09年4月10日,我的舅舅去世了,家里有了一些小矛盾,为了防止以后再生变故,我妈妈决定将此房产进行公证。 请问房子是三联单,房主去世如何更名?如果去公证处公证,没有房证拿三联单是否可以做房产公证?我的舅舅去世了,剩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我妈妈姐妹三人,是否还需要我舅舅的儿子也去公证处?

    新房 房产继承 公证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孙晓彤

    发布于20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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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yang63 丨Lv 0
    一般情况下,不会给你们公正,其他办法可以面谈解决,如果有需要可以进一步沟通,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
    +1 2010-12-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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