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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婚前的财产分割问题

    婚前我家里出的钱按揭一套房产,首付了6万多.签合同的时候是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主借款是我)后来女方要求.在签合同的2周后又去改加了女方名字.财产分割各50%.现感情不合分手.我要求女方去办理手续去掉他的名字.(是过户,当然只是手续而已.不会给他那部分的钱)他也答应了.然后我在银行和交易所奔波几日.去办理的时候由于资料不齐.当日没办理成功.没有签字办理.但当 *** 签了一个银行的说明书.(就是给银行的一个理由文件,说明为什么要将抵押人从两个变为一个).而银行也同意了变更抵押人为我一人.然而那次没办理成功过后.他就万般找理由不来办理了.我想请问.如果最后真的走上法律这条路.是不是真的没有办法改变了.不管我以后卖不卖这房子.他都要分一半的财产?那如果此时我拒绝交付月供款.银行是不是要找他还????请帮我想想办法!!!!万分感谢!!!!!高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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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余韵天下

    发布于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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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hai_miaomiao 丨Lv 0
    1、现在房产证你们两人名字,意味着你们二人共有此房产,对方也可以对此房主张权利。所以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为宜。否则无共有人的同意,你是无法卖房的。2、如果目前对方不办理过户手续,你们可以先以协议的方式确定,女方对此房不享有所有、处分及收益的权利。3、作为贷款人,其有还贷的义务,但是建议你还是不要走拒交月贷款这条路,否则会影响到你的信用记录,影响到日后贷款的办理。
    +10 2010-12-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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