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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关于公房同住人的权益等

    我的户口在杨浦区某公房内,06年至09年我在此公房内居住了3年多,承租人是我祖父,2010年,我祖父的女儿以我祖父自己要居住为由要求我搬离,我立刻搬离该公房,腾出该公房,结果我祖父被其女儿安置于养老院,并将公房出租用以牟利,将全部租金收益自己拿走,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出租户搬离,伸张自己的同住权。另外,为了我祖父能在该处房产生活方便,我添置了空调、热水器、抽水马桶、冰箱、洗衣机等各种家电家具,请问我能否取回?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可以实现?谢谢

    冰箱 空调 热水器 卫浴洁具 举报

    提问者:mbwlgwen

    发布于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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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eiyyy 丨Lv 0
    你可以主张自己的居住权。协商解决不成的,可诉讼解决。
    +1 2010-12-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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