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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两套房子有名字,都是婚前的,人均不到33.4,请问我可以再买一套房算不算改善型住房

    改善型购房 举报

    提问者:soufunso98576771

    发布于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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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周亮 经纪人
    如果前两套房是2011年一月份之前和父母共有,您再买房可以算是改善型住房,不用交房产税,只要贷款还清,依然享受贷款首套房政策,但是因为您名下有两套房,契税必须按二套房来交3%契税。望采纳
    +1 2016-01-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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