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在取得房交所受理单后,卖方能否单方面解除过户?
各位专家你好!我本来是通过中介来买二手房,在给了中介费,并和卖家、中介签订了相关买卖合同后,由于后来中介突然又朝我要很大一笔的按揭担保费,因为是卖家自己解压(卖家也是通过按揭买房),我觉得收费不合理就没交,中介就说不给我办按揭,没办法,我就只有自己和卖家联系在付了首付款给卖家后,我们到房交所进行了过户,并取得了受理单和一张写有多少税费的单子,都在我手上。同时,我和卖家也去银行做了按揭,但银行是要等我取得房产证,作了按揭抵押后才打款给卖家。过了几天,卖家觉得等我取得房产证,银行才大款给他,时间太长了,他总觉得不保险,今天他突然给我说要阻止我过户,不卖给我了,我通过查询,房交所已经办理完了他们的手续,已经转到国土去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卖家能否单方面解除过户手续,不卖房子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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