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房产继承家庭纠纷

    2009年1月我们家拆迁,拆迁事宜是由我二哥全权办理,我负责照顾父母,大哥自2002年至2012年一直未赡养老人,拆迁折合人民币70万元(含一间60平米的门市房),在父母的授意下为父母拿出30万购买住宅一套,剩余14万5千元h和置换门市房合同我二哥处理平分方案,谁要合同谁拿出5万5千元补偿对方,以平分均等,合同名字虽为我父亲的名字,可实际已经平分,2012年11月,母亲去世。2014年回迁安置房交房,我想出售门市房,我大哥把我和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继承母亲份额,请问是否合法? 北京市

    房产纠纷 回迁房 房产继承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伊乡热线

    发布于2015-12-1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huarongdd 丨Lv 0
    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1 2015-12-1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