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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于13年购买一套房子并且在2013年10月15日支付首付款30%二十万七千五百元 房子位于吴江

    想退房!不知道有没有可能,但现在真的不想要这套房子了,并且退回所付的银行贷款利息,但开发商到现在也没能交房,所以现在想咨询下可不可以强烈要求退房,现在我不想要了,开发商只承担日违约金万分之0.3的违约金,但合同上表明,没能按期交房的我于13年购买一套房子并且在2013年10月15日支付首付款30%二十万七千五百元房子位于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康力大道588号房屋本来合同约定于2014年10月30日前交房!贷款每月都有按时还!现在想开发商退房 北京市

    违约金 贷款 房屋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newano

    发布于2015-12-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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