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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我父亲上年(2009年)7月份过世了,房子在顺德大良,是父母联名拥有的,父母都是中山户籍,我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因为以前读书需要我们三姐弟户口已近迁往顺德大良,请问如果我们三姐弟要继承房屋,手续应该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文件,由于父亲户口本已经丢失,不知道怎么补办呢?请知道的朋友们回答一下,谢谢帮助!

    户口 房屋 房产继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妞黑虎

    发布于20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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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oquan78 丨Lv 4
    你跟我的情况一样,,我父亲是2009.7.28去世的,牵扯很多房产的过户,这特别的麻烦,你得先做继承人的继承放弃公证,然后做继承公证,这中间你得先找评估公司做房产的评估,公证处会收百分之二的税收,做继承公证很麻烦的,这中间你得去民政局开证明,证明你父亲只有你们三子女,同时证明你父亲没有再婚,(你的爷爷奶奶,也是继承人)。,,其实你最好是做在你妈的名下,因为只有从她名下卖过,才只有百分之10 的税收,如果从你们三子女中任何一个都是百分之20.。。还有继承满五年是没有税收的。。。起码我家房子就都是做在我妈名下卖出。。。不然税收 就太多了。。。。。哎。。总之很麻烦!
    +1 2010-11-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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