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咨询房屋买卖双方订立的协议事宜

    您好!我是厦门的市民,最近我在房产中介的帮助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但其美中不足的是业主持有其房产不足5年,按厦门新的房产调控政策,不满5年的房产交易还需缴纳5%的营业税。由于该房产仅差数月即满5年,为此我与业主谈妥在一周内支付房款的50%,业主随即将房产交付我入住,另50%房款应在2013年底前支付,其产权等待明年7月份再办理过户。双方在房产中介的牵头下订立了房屋的买卖协议,由于距产权过户仍有一段时间,其房价的涨跌具有较大的不可遇见性,为了确保房屋买卖的顺利进行,协议上还特别规定若因一方反悔而造成买卖纠纷,除了应退还房款或房产外另还需按所订立房产交易价值的50%赔偿给另一方。请问律师这种协议有否法律效力,万一今后如果闹上法院,法官能否采纳?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营业税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lovesnail

    发布于2015-11-2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datangwuben 丨Lv 1
    有效 但违约金的数额可能会被认定为过高得不到全部支持
    +1 2015-11-23 举报
  • h564335 丨Lv 0
    违约责任过高的,一般会调整。建议办理委托公证。
    +1 2015-11-23 举报
  • 鲁虺文化 丨Lv 3
    不存在违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房产交易并不是签订合同那么简单,在未过户前,原业主仍是产权人,所以,如果在此期间仍有权处分该房产的。
    +1 2015-11-2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