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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房屋延期交付房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支付的违约金(来自沈阳东远国际花园小区)

    2011年11月09日,与沈阳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沈阳双盛开发的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小津桥路42-11号10门(东远国际花园),总金额2859053.00元,签订合同后依约向其首付1439053元,银行贷款1420000元,合同同时规定于2011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房屋,直至2012年5月31日才通知交付使用,依据与沈阳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沈阳双盛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并且支付违约金42885.795元。违约金=违约天数(150天)×房价总金额(2859053)×万分之一 北京市

    房价 地产 购房 违约金 举报

    提问者:狗狗叫卡卡

    发布于2015-11-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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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taiheguoyi 丨Lv 3
    据你所述,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1 2015-11-19 举报
  • 乱捣家族 丨Lv 2
    你好 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1 2015-11-19 举报
  • 可爱小小羊 丨Lv 2
    按照损失承担违约,没有损失的按照约定或习惯承担违约赔偿的
    +1 2015-11-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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