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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情况是这样,我是06年在南京买的第一套房105平米,当时购房合同上写的购房人是我和我当时的女朋友,未用单位公积金贷款,是用工商银行的商业贷款,贷款人是我自己。07年我们结婚,但房产证至今未办!我们想买第二套房。我想问的是1、办理房产证是不是必须是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办理房产证只写我的名字可以吗?)2、如果我现在想再买一套住房,算是第二套房吗?3、如果算是第二套房,如何规避?请专业人士指点!回答合理正确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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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duomile

    发布于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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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娇美儿 丨Lv 0
    办理房产证可以用你一个人的名字,但你和原购房人必须有一个产权变更的协议; 如果你现在想再买一套住房,算是第二套房,第二套房你可以以你你现在的配偶名义购买,或者将第一套房的产权变更为你配偶。
    +1 2010-11-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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