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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限房合同纠纷

    本人于2014年6月购买由武汉市政府出让土地,房产商建设的双竞双限房一套。但该房产为武汉市政府为我单位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本人是该单位员工,在购买此房之前,单位即与本人签订了补充协议,自购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离职。否则,将此房产以原价转给单位,或者以市场价补差价购买此房产(由于购买的是双限房,因此,购房价远低于市场价)。现在,本人要离职,单位要求按补充协议退回该房产,请问合法吗。如果我不想退 ,该怎么办。另外,本人工作已满7年,之前发给本人的住房补贴在买房前已全部上交 北京市

    购房 两限房 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redearth1

    发布于2015-11-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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