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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以合同中的“累计每次超过具体交付租金日期的天数,每日加收本合同约定月租金额的5%的滞纳金”为借口,拒绝退还1600的押金,如果维权的话,有无法条依据?如何维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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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青墨一痕

    发布于2015-11-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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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tongtong0607 丨Lv 0
    你好 ,协商解决
    +1 2015-11-15 举报
  • brillantchance 丨Lv 4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 2015-11-15 举报
  • 永盛通讯 丨Lv 3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1 2015-11-15 举报
  • yeqinleaf 丨Lv 0
    你好 建议协商解决
    +1 2015-11-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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