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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租房,签约后发现是黑心包租公(房东),该如何维权?

    背景:我们租的是类似于宾馆的单个房间,有独立卫浴,公共厨房在外面,各租户供电相互独立。目前遇到的问题是:居住两个月后,黑心包租公(注1)以房屋装修为由要求我们迁出,考虑到远远没到合约终止的日期、目前没有其他更称心的房子、外加最近学业繁忙考试众多无暇分散精力搬家,我们不同意迁出。于是黑心包租公便明里暗里为难我们,例如:半夜2点制造噪音并拒不承认(“是别的租客闹的噪音啦,跟我们无关”);白天我们不在家时候偷偷给我们断电,有时候晚上回去发现电还是断的,冰箱内东西严重受损(“我们装修以安全为由要断电啦”——第一你并没有在装修我的房间,第二为什么断电只针对我们而隔壁租户就没有断电);晚上回家发现没电,打电话要求其派人过来维修,他却以人在深圳不方便过来为由拒绝;等等。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维权?手头没有直接证据(总供电箱在房间外,没有办法抓到恶意切断电闸的人,而且白天我们根本不在家),但是有一点间接证据(断、通电时间有证据),报警是否有效?另外香港有没有专门机构(例如某些国家和地区的 tenancy tribunal 等)负责处理租房纠纷?希望有懂的大大求解。注1:目前这个包租公(黑心)其实并不是我们当时签约的业主,而是几个月前我们和原业主签租约之后一段时间,来了这么一个人,他向该业主签订(未证实,也可能没签)协议,转包下了我们这一层楼(之后就开始所谓的装修工作、开始哄我们出去),成了我们的“新”包租公,但整个转让过程并没经过通知过我们这些租户(更别说经过我们同意了),当然我们也没有与新包租公签订“业主业权转让”之类的转租协议。所以法律上对我们负责的是否仍然是“原业主”?事实上,我们现在交房租的确仍然是交给原业主的。最近已被此事闹得寝食难安,实在忍不住,耽误点上课时间上知乎提了这么一个问题,希望能获得一点维权建议,谢谢大家了。 北京市

    转租 房产纠纷 房屋 业主 举报

    提问者:zwwjaps

    发布于2015-11-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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