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房产政策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胡第 丨Lv 7
    根据发下33
    +1 2015-11-04 举报
  • 和你分手 丨Lv 4
    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协商不成。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应予支持。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 逾期付款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解除权消灭,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逾期不行使的,到法院起诉解决,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
    +1 2015-11-0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