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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某为孤寡老人,立遗嘱将唯一房产赠与朋友郑氏母子,陈某过身,郑某出具遗嘱,陈某同

    陈某为孤寡老人,刚去世,陈某姐姐就收到法院诉讼材料,是陈某的朋友郑氏母子手持陈某一份将自己唯一的房产赠与郑氏母子的遗嘱,到法院状告陈某的陈某姐姐与他们母子发生了遗赠纠纷,陈某姐姐才知道其弟有份这样的遗嘱,莫名其妙被人状告,陈某姐姐感到很奇怪。陈某的姐姐仔细阅读了遗嘱,虽然发现陈某在2014年9月同一天写下的两分文件(一份遗嘱和一份同意入户意见书)的字迹有明显差异,因陈某已经去世,很难判别遗嘱的真假。但由于陈某今年2月突发脑溢血昏迷不醒,至7月底逝世。期间由于陈某唯一财产是自己的房子,而陈某自己有没有能力支付昂贵的医疗费,鉴于陈某的孤寡老人,今年2月份居委会征求陈某姐姐意见是否同意将陈某的唯一财产抵押,通过以房养医来取得经济来源,用于陈某的救治,陈某姐姐同意。但陈某的房产证被原告郑氏母子扣押,坚决不同意交出房产证,理由是陈某是孤寡老人,其医疗费用由国家支付,况且陈某已经立了遗嘱说房子将来给郑氏的儿子。居委会解释孤寡老人的救助,国家有政策,超出部分是由孤寡老人的财产支付的,现在已经超支,所以只得动用其唯一财产来治病,况且,遗嘱是在立遗嘱人身后才生效,立遗嘱人还没死,只是生命垂危急需钱来救治。郑氏母子就多方推脱坚决不交出房产证,后来退管会就按政策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陈某姐姐的亲属支付了一部分,但由于钱不够,陈某只得从ICU搬出,搬到一般病房治疗,7月份就去世了。陈某姐姐想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的第(三)款“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去法院申请撤销原告方的继承权。请问这样行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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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渴望山谷

    发布于2015-10-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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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chen0596cong 丨Lv 4
    如有需要请直接电话联系
    +1 2015-10-27 举报
  • 和你分手 丨Lv 4
    可以适用该条法律,但你方要举证证明对方遗弃的事实,例如你方同意抵押房产,对方拒绝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实等
    +1 2015-10-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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