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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购买了一套限价商品房,目前已经签了合同付完首付,

    我购买了一套限价商品房,目前已经签了合同付完首付,还没有办理贷款,但是现在因为我离婚了,剩下我是不符合认购资格的,收入超过了限制,现在房管局要求退房,开发商不给退,说是我的原因造成的,要求我付全款或者是给违约金,但是这个是因为政策原因不能买房子了,就算我付全款政府还是要收回房屋。这种情况我到底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呢,开发商是否有理由要求我赔偿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认购 违约金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同性同行

    发布于2015-10-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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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酷酷之夏 丨Lv 4
    开发商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1 2015-10-25 举报
  • 清风明月白云 丨Lv 4
    可以进行具体了解
    +1 2015-10-25 举报
  • ckf68113 丨Lv 2
    你好,开发商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建议带上合同让律师查看,或者是直接与律师沟通,得到更准确的回答
    +1 2015-10-25 举报
  • 惊天一吼 丨Lv 0
    你好,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1 2015-10-25 举报
  • taiheguoyi 丨Lv 3
    你好,可以不赔偿的。
    +1 2015-10-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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