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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商引资房产使用权到期的赔偿纠纷

    您好,律师先生!我是20年前,由乡镇招商引资,个人花19万建成的乡镇汽车站,属事业单位(国有土地),无个人房屋、土地产权,使用权20年可优先续约。现在如果本人不愿意续合同,按当年合同条例为:按实际评估价值赔偿投资方,作为赔偿全部引资款,请问就是只赔偿当年实际引资款吗?会按照什么条例进行评估补偿?谢谢!!! 北京市

    国有土地 房产纠纷 房屋 房产 举报

    提问者:bohutang

    发布于2015-10-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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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lgy284 丨Lv 0
    您好,有约定按照约定的进行赔偿。
    +1 2015-10-21 举报
  • 心里就俄界 丨Lv 0
    以合同约定为准
    +1 2015-10-21 举报
  • liuyue534r 丨Lv 3
    应按现在的评估价值赔偿你
    +1 2015-10-21 举报
  • batimc2008 丨Lv 0
    合同是一份整体性的协议,你提供的内容不全面,任何回答都是不完善的。建议将合同发送本律师邮箱,本律师为你解答。
    +1 2015-10-21 举报
  • 李世民大战秦始皇 丨Lv 2
    按照损失承担的
    +1 2015-10-21 举报
  • 般节节节高 丨Lv 4
    你好,有约定按照约定的进行赔偿、、、
    +1 2015-10-21 举报
  • 伊丽莎白0730 丨Lv 4
    就按照你说的赔偿,赔偿那个标准就按照你所在地物价局有一个标准赔偿!
    +1 2015-10-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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