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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屋,合同与发票上都只写了一个人字,这种情况房屋能否登记为夫妻双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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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真真922

    发布于20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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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房天下郭红才 丨Lv 6
    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屋,合同与发票上都只写了一个人的 名字,但进行产权登记时,要求办理为夫妻双方共有房产,这种情况房屋能否登记为夫妻双方共有? 答:可以。《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中均规定了登记机构在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时应当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等询问申请人,并且要求申请人对询问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如果申请人要求登记为夫妻共有房产的,并通过询问表或者其他书面形式表达了双方要求将所购房屋登记为夫妻共有的意思,即便合同、发票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应当按照夫妻共有房产办理登记。
    +1 2015-10-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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