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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 业主未及时解压房产证,能不能算违约?

    7月22日,经长沙**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居间介绍,业主与我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新门户模板),因签合同时房屋已抵押给中国银行,在合同房屋现状一项中说明为“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解除抵押”,而8月份因我办理贷款需要房产证,但业主至今(9月26日)尚不能提供房产证,导致我无法贷款;同时在合同甲方义务中规定有“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15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所需一切资料提交代办机构或乙方”业主至今无法提供房产证算不算是违约?能不能追究他违约责任?我应该怎样处理? 北京市

    购房 房产纠纷 房地产 业主

    提问者:可爱丽儿

    发布于2015-10-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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