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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房买卖问题

    我2006年时将我单位集资房转让他人,当时只签订了转让合同(没有公证),并收了转让费。现在我想收回房子。请问该合同在法律上的买卖成立吗?我能退转让费收回房子吗?合同上有违约交罚金,转让费是7万元房子面积是62平米,罚金会是多少?如果对方愿补偿收多少比较合适?房子是单位1997年建的,当时集资款是4万4,现单位在办产权要补交土地收益金2万8.还没交。我该如何办才好。谢谢! 北京市

    土地收益金 土地 房子 产权 举报

    提问者:fan6151

    发布于2015-09-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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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昵 称 丨Lv 4
    根据合同约定,可能无效,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1 2015-09-30 举报
  • dgh770913 丨Lv 3
    若您单位不同意转让的话,可以申请解除原合同
    +1 2015-09-30 举报
  • 牧归唱晚 丨Lv 5
    这是不能卖的
    +1 2015-09-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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