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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梁秋燕 置业顾问
    房屋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房屋的产权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你们夫妻出资以儿子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儿子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你们的儿子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儿子的监护人,你们不能随意处分这套房屋,你们离婚并不是为了他的利益,也无权分割该房产。你所持“儿子随自己生活,房子自然应当归自己”的说法也不对。你只能代表儿子行使管理权,而不能擅自处分该套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如对有关事项进行公证)。
    +11 2015-09-29
  • 三明丶羲帝 丨Lv 1
    婚前处理较妥!
    +11 2016-04-14
  • 乐乐乐乐乐乐砳 丨Lv 5
    属于孩子所以
    +10 2017-02-07
  • Joen12 丨Lv 7
    这是孩子的
    +10 2016-04-30
  • 小小二 丨Lv 7
    平分吗?。。
    +10 2016-04-11
  • 大秦帝国 丨Lv 9
    婚前处理了,
    +10 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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