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放弃抵押权和放弃抵押权的顺位有何区别,登记机构在办理时应注意那些问题?

    抵押贷款 举报

    提问者:ding111290

    发布于2015-09-24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乔威 经纪人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了“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 抵押权是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的顺位是优先受偿的顺序,这一顺序依照抵押权在登记簿上记载的时间先后为序。抵押权人如果放弃抵押权,抵押权就不复存在。放弃抵押权的顺位并不一定会使抵押权不能行使,只是优先受偿的次序列到了最后。 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应当是非常少见的,因为放弃抵押权,就丧失了优先受偿的权利,登记机关也应当将该抵押权注销。放弃抵押权的顺位并不是放弃抵押权,而是使优先受偿的顺序排列到最后。因此,也存在抵押权不能行使或担保的债权不能全部清偿的可能。因此,登记机构在为之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时,应向申请人问明原因,并应当十分注意其书证的真实性。
    +11 2015-09-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