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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查封房产,但未告知登记机关,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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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123234345

    发布于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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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刘林 经纪人
    法院查封房产,但不告知登记机关的极为少见。即使不告知登记机关,如果被执行人不对被查封的房产进行处分,也不会有争议产生。即便有争议产生,如果登记机关没有为被执行人办理处分该房产的权属登记,争议也不会涉及登记机关。因而,这种争议的产生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二是被执行人违法处分房产;三是登记机关为其办理了权属登记。 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就无从知道应当协助执行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为当事人办理权属登记,不应对房产被查封一事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如果知道房屋被查封,而仍然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转让或设定抵押,这种处分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承受房产的一方,一般也不能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 (2004)15号文中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即承受房产的一方如果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且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就不予查封。因为第十七条规定虽然用了“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的字句,但是其中的“被执行人”在是指在进行房屋买卖时还不是“被执行人”,而是将成为“被执行人”;其中的“出卖给第三人”则是在房屋被查封前,双方已发生房屋买卖的民事行为。否则,该条后文就不会有“人民法院不得查封”的表述。
    +10 2015-09-23 举报
  • newhouse831975544 丨Lv 7
    给个具体我膜
    +12 2016-05-09 举报
  • 小小二 丨Lv 7
    一样的。
    +11 2016-06-12 举报
  • Joen12 丨Lv 7
    可以。
    +11 2016-06-12 举报
  • lumei13798491536 丨Lv 1
    法院查封,基本上都会通知到登记机关的。没有通知登记机关,那就是没有查封成功,那可以过户的。产生纠纷,只能再通过法院诉讼来处理。
    +1 2017-08-08 举报
  • tonnydu2010 丨Lv 8
    这是不行了,
    +10 2016-02-26 举报
  • 大秦帝国 丨Lv 9
    那也可以了,
    +10 2016-01-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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