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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梁秋燕 置业顾问
    国务院早在1958年3月29日给司法部的《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中五保户死后的私有财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就已明确:“五保户”死后的遗产除用于殓葬费用外,其余部分如死者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如无遗嘱一律转归合作社集体所有,作为公益金。 1985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中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因而,只要没有扶养协议、或扶养协议中没有规定“五保户”的房产应归集体组织或扶养者所有,“五保户”的房产仍然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
    +10 2015-09-23 举报
  • newhouse831975544 丨Lv 7
    牛掰诺比?我
    +1 2016-05-13 举报
  • 小小二 丨Lv 7
    不可能。。。。
    +10 2016-04-27 举报
  • tonnydu2010 丨Lv 8
    可以继承了,
    +1 2016-04-10 举报
  • 大秦帝国 丨Lv 9
    应该是可以了
    +10 2016-0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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