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梁秋燕 置业顾问
    1)公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属于公民自有,可以继承,按照我们法规规定,地随房走得原则,你可以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自留地不能继承,可以通过变更使用权而继续使用。 2)对于其他的财产,因为您父亲并没有遗嘱,那么根据法定继承的原则,应当由您们3兄弟同您的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并且继承的份额应当是相同的。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5-09-2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