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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梁秋燕 置业顾问
    十年前,母亲再婚。继父也有子女,但很少来往,他们结婚后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他们结婚两年后,继父单位房改,老两口就购买了一套公房。两年前,继父去世,请问我母亲能办理这套房子的过户手续吗? 答复:这套房子为你继父与你母亲的婚后共同财产,他们各有一半的份额。你继父去世后,属于他的一半应为遗产,在他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应由你母亲、他的子女共同继承。若你母亲想办理过户,需以你继父的子女放弃继承为前提,在他们做了放弃财产继承公证之后,你母亲持公证书去房管局即可办理过户。
    +1 2015-09-19 举报
  • 1905kim 丨Lv 7
    小白路过...
    +1 2016-05-23 举报
  • newhouse831975544 丨Lv 7
    破后某一天我要
    +1 2016-05-12 举报
  • soufun-s118165610 丨Lv 7
    当然可以啊!有继承权的
    +1 2016-04-13 举报
  • 大秦帝国 丨Lv 9
    不可以的,,
    +1 2016-04-13 举报
  • tonnydu2010 丨Lv 8
    也是可以吗了,
    +10 2016-03-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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