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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去世后房产的分配

    老人已故,生前有子女四人,分别为大儿子,二女儿,三儿子,小女儿。老人生前日常生活起居均由三儿子及儿媳照顾,生活费用也是由三儿子及儿媳提供。老人本身有退休金,但相关银行卡一直在大儿子手中并且从未给予老人使用。老人生前二女儿负责了老人的日常药物供给,但生活方面没有照顾过老人。其他三位子女未在老人生前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下现在要求分割老人的房产。这种情况下,我们希望了解的是,房产的分配是平分吗?三儿子是否可以分配较多的房产,百分比是多少?邻居可以证明老人生前生活起居是由三儿子进行赡养的。烦请律师女士/先生为我们提供相关解答帮助,非常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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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xxxy12

    发布于2015-09-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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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我不帅谁帅 丨Lv 0
    可以帮助你处理,具体电话咨询
    +1 2015-09-13 举报
  • 7zoosun 丨Lv 4
    你好,你是哪一方?建议和我电话联系祥谈.
    +1 2015-09-13 举报
  • 欧阳怡华 丨Lv 4
    一般应当均等。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共同生活,可以多分
    +1 2015-09-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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