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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别发牢骚 丨Lv 0
    对呀,就是买房人承担。一,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二,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三,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1 2015-09-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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