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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11月领证,2015年8月代款买房写的男

    2011年11月领证,2015年8月代款买房写的男方名字,没有子女现在感情破裂要离婚,请问我用还房贷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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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iuyue0106

    发布于2015-09-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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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赵力 经纪人
    2011年还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所以都是已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你们现在离婚了,只要在离婚协议书体现房产归哪一房,则另一方可以不用承担房贷。
    +1 2015-09-11 举报
  • liuyue94535 丨Lv 3
    房子怎么处理双方可以约定 你不用还也可以分房子详情来电咨询
    +1 2015-09-10 举报
  • pengtaoxuan 丨Lv 1
    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负担。
    +1 2015-09-10 举报
  • 蚂蚁奇迹 丨Lv 4
    你们协商处理。可以约定房子归男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一半的价值归女方,然后剩下的贷款由取得所有权的男方单独偿还。
    +1 2015-09-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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